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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不等于法律 钱伟长就民主监督制度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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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24
第3版(国内新闻·体育)
专栏:

  政策不等于法律
钱伟长就民主监督制度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毕全忠
记者:本届政协常委会制定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这对政协的活动来说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这个暂行规定并不是法律,可又不仅仅是政协内部的一个规章,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文件?有多大约束力?
钱伟长:这个问题,有的政协委员在这次会上也提出来了。我的看法是:这个暂行规定是党的政策。这个规定得到了中共中央的重视和支持,中共中央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参照执行。既然是党的政策,当然有约束力。但是,它毕竟不是法律,而是政策。政策是会变的,成为法律之后就不容易变了。我们要努力使它成为法律。
记者:政协的其他方面也存在这个问题吗?
钱伟长:政协的地位、作用、性质等目前也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还都是由党的政策规定的。例如,政协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这是党的政策规定的,并没有法律规定。再如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99%得到办复,还有1%没有办复。他不办、不答复,有没有法律责任?现在没有法律规定。当然,从政策到成为法律要有个过程,政策成熟了,才能立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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