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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行供用电“四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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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25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四面八方

  山东实行供用电“四公开”
本报济南3月23日电 记者贾建舟、宋学春报道:山东省电力局从今天起,在全省城乡供用电系统实行“四公开”:一是公开分配电力指标。二是公开办理用电业务程序。三是公开各种收费标准。四是公开供用电时间,公布计划限电、紧急限电时间和序位,如因事故停电,要及时公布事故原因。
省电力局要求各级供电部门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电话号码,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度,坚持领导定期走访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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