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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提化肥价 为何不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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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25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乱提化肥价 为何不处理
1987年下半年,我省乡镇企业局搞到一批计划外的进口尿素,决定由各县乡镇企业局直接经销。我县乡镇企业局分得尿素1000吨。因为这批尿素进价较高,省里要求各地只能按进价加运杂费和2%的微利销售。这样,每吨尿素的售价应为915.47元。县供销社及其下属单位县农资公司知道后,找县里有关领导同志,要求经销这批尿素。县政府决定,县农资公司付给县乡镇企业局4万元“手续费”,把这批化肥转给县农资公司经销。
县农资公司将这批尿素运到我县后,便与基层供销社合伙核算,将付给县乡镇企业局的4万元“手续费”纳入进价,还加大运杂费和经营管理费等,依此定价,使得这批尿素的销价每吨提高144.53元。
1988年上半年,我县物价检查所发现这一情况后,要求查处此事,但县里个别负责人不同意。前不久,县物价检查组核定,县乡镇企业局和县农资公司及基层供销社随意提高尿素价格,总共非法获利13.4万元。其中,县乡镇企业局得4万元,县农资公司和基层社得9.4万多元。可县里个别负责人仍不同意处理。
                   安徽望江县 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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