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法律界人大代表强调 有法不依已成为突出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28
第1版(要闻)
专栏:

  法律界人大代表强调
有法不依已成为突出问题
据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 (记者孙本尧)部分法律界人大代表今天强调指出,有法不依的现象已经成为我国执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这些法律界人大代表是受法制日报邀请,在座谈民主与法制建设时提出这一看法的。他们认为,改革十年来,我国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在执法中存在不少问题,十年前主要是无法可依,现在主要是有法不依。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焕文代表说,现在有一部分案件虽然经法院判决和裁定,但就是执行不了。1988年,辽宁省有4100多件案件属于这类案件,占全部案件的24.5%。代表们指出,这种有法不依现象使法律尊严受到破坏,妨碍社会主义法律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有法不依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佩佑等代表说,这主要是因为:有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人以言代法,干预执法部门执法;地方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抬头,胳膊肘往里拐;在一些经济案件中,受罚一方,或因是皮包公司,或因企业倒闭,法院虽判决或裁定,但执行不了;有些单位和个人对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或硬顶,或软磨,就是不执行,等等。
如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庭栋、中山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端木正说,一要在全国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国人民的法制观念,逐步以法治代替人治;二要进一步加强立法与法律宣传解释工作;三要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要“一刀切”,不留“特区”;四要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人情关系网,保证司法人员不因秉公执法而丢掉乌纱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