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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铁路分流不能违反客观规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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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28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

  对铁路分流不能违反客观规律
秦作睿(北方交通大学教授)现在流行着一句顺口溜,“铁路吃不消,公路吃不饱,水运吃不到”,这虽然形象化地描述了某些地区、某些时间内的现象,但可不可以用吃大锅饭的办法来个“填平补齐”呢?适当分流作为权宜之计,解决个别地段、个别铁路能力的不足,或许可解燃眉之急,但如违反客观规律,不问经济效益,人为地强行分流,则适得其反。1985年5月铁路对200公里内的货运和160公里以内的客运实行调价。至1987年,200公里以内的货运比重仅下降4%,而200—300公里的货运比重却增加了1%。160公里以内的客运比重不仅未降下来,反而增加了1%。可以预言,即使把铁路运价能调到应该调到的合理水平,客、货运量的比重也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最近几年,有关分流的建议很多,如修建鲅鱼圈港分流出关煤炭,扩建沿海港口分流北煤南运,整治京杭运河南段分流京沪线徐州—蚌埠段等等,投资巨大、效果如何,尽人皆知,造成的失误,谁来承担责任?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事实证明,分流或者是“杯水车薪”,根本不能解决问题,或者是适得其反。采取“头痛医脚”的办法,只能是南辕北辙,应该铁路承担的任务,硬要强加给公路或水运承担,行不行,很值得研究。
最后,提一点建议,希望人民日报组织有不同观点的人士在贵报专栏上,就如何克服交通运输业所面临的困境的重大决策问题,展开讨论,如果大家都能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不抱任何门户之见,善意地交换意见,最后总能得出一致的看法,供领导决策。但一经敲定,就坚决贯彻执行。学术上继续公开争鸣下去是可以的,但如单枪匹马上书最高领导,影响决策,有功应当受奖;有过则不只是“文责自负”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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