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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报”质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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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29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大字报”质疑
鄢烈山
某厂几个单身汉联名写了一份意见书贴在厂部公告栏里,要求改变晚餐总吃残菜剩饭的状况。人保股长奉命训斥:“贴大字报犯法!你们若不自动撕……”
某所几个工作人员在个别接到专业职务聘请书后,联名写了一份建议书,贴在壁报旁,要求打破评聘的保密状态,张榜公布评定结果,并开会说明“破格”者凭什么“破格”。所领导正告他们:“贴大字报是违法的,是自由化的表现!”
什么叫大字报?在这些“官”们看来,似乎字儿大、纸儿大就是大字报。说他们根本不明白“大字报”是个特定的政治概念未免冤枉,他们是以“写大字报”的罪名堵人家的嘴巴,这大概也是“上纲上线”的遗风吧?我们的法律的确不再保护公民有写“大字报”的权利,但并未规定写意见或建议书的用纸尺寸和字体大小。只要不是发表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危害社会治安、侮辱诽谤公民等言论,提意见时是写蝇头小楷还是写“1号字”,谁也无权干涉!
现在不少基层单位群众参政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很高,在单位里开辟一块舆论监督园地,张贴职工署名的意见书,不失为提高透明度、强化民主管理之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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