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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新闻出版组委员呼吁:支持和保护舆论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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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29
第3版(国内新闻·体育)
专栏:

  政协新闻出版组委员呼吁:
支持和保护舆论监督
本报记者 张旭平
政协七届二次会议闭幕前夕,新闻出版组举行的最后一次小组会上,与会委员强烈呼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给舆论监督以支持和保护。
谢文清(广播电影电视部原副部长):希望李鹏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加强舆论监督的问题再重申一下。我认为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部分。我们实行的,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共产党领导得好,除了要有各党派间的互相监督外,还要有舆论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是很大的。有些人胆大包天,报纸一点名,电视上晃一眼,他就害怕,就不能不有所收敛。如果没有舆论监督,我很担心我们党不能战胜腐败现象。而要舆论监督起作用,就必须保障新闻自由。一提新闻自由,有些同志总以为是资产阶级的口号。其实,我们所说的新闻自由,当然不是那种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那种“自由”,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我说的新闻自由,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下的自由。现在,在这方面,新闻界受到的约束还很多,有的事情刚一报道,背后抗议就出来了,有的简直是横加干涉。
范荣康(人民日报副总编辑):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离不开同经济犯罪活动和腐败现象作斗争。靠什么去斗争?靠党纪政纪,靠国法,也靠舆论监督。可是,如果党组织不保护和支持舆论监督,新闻界就很难开展批评。现在有很多记者一写批评性报道,就被冠以诽谤、诬陷、伤害名誉等罪名告到法院。例如不久前一家晚报记者写了一篇批评一家工厂生产车间卫生差的报道,结果厂家把报社告到法院,报社不得不陪了半年时间打官司,尽管最后报社胜诉,但又有多少个半年能陪呢?而原告只损失了几十元的诉讼费。
赵超构(新民晚报社社长)插话:还提高了“知名度”。
陆诒(民盟中央委员、复旦大学名誉教授):舆论监督的作用不言而喻。解放日报不久前曾登了一条小新闻,公布了一些高干用于送子女上中学的小车车牌号,结果情况有所好转。
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记者和新闻单位被告事件达300余起,这使得他们整天忙于打官司,既浪费了精力又束缚了手脚,以至于有的记者和新闻单位不敢再写批评性的报道。鉴于此种状况,委员们再次呼吁,尽快制定出新闻法。
范荣康:关于舆论监督,党的十三大报告和去年人大报告中已正式提出,但至今新闻法迟迟未出,而我们现行法律又没有保护记者的条文。在新闻法出来以前,我们呼吁各级党委和司法部门支持舆论监督,保护舆论监督。
谢文清:要相信我们的记者大多数是好的,是会通过舆论监督帮助我们国家度过难关的。因此,要尽快制定新闻法以保证新闻自由,保障记者和新闻单位的合法权益。这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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