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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宜精不宜多 官民都要有风度——香港律师廖瑶珠谈“两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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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29
第3版(国内新闻·体育)
专栏:

  代表宜精不宜多 官民都要有风度
——香港律师廖瑶珠谈“两法”草案
本报记者 袁建达
我请廖瑶珠代表谈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行政诉讼法(草案)》。这位香港廖陈林律师事务所首席女律师,香港国际公证员,香港大学、牛津大学和哈佛大学的高材生面带微笑,娓娓道来:
    搞实际民主不搞“形式民主”
制定人大议事规则,并不是压制民主,而是加强人大的制度化、法律化建设。要不,几千名代表都举手要求发言,会议什么时候能开完呢!
同时也提出一个问题,代表是否就要这么多?议政是一种高度理性化、技术化的工作,需要一批“通才”。他们有法律修养,对政治、经济、文化都有一定的了解。“通才”议政才能提高议政质量。倘若把不具备议政能力的人安排到人大中来,就会降低议政质量。荣誉和议政是两种不同的职能,不可混为一谈。我们要搞实际民主,不要搞“形式民主”。
    “听取群众意见”的议事观要改变
长期以来,“听取群众意见”是开会主要职能。这是老观念。
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事无巨细都反映上来,一年一度的人大能解决吗?如今是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人大议事观念要与之相适应。群众的大量意见、感受可以通过其它渠道或场所反映。人大代表主要是对各种问题进行通盘分析、思考,找出一些突破性的解决办法。否则,代表每年到北京诉诉苦、发发牢骚,钱花了不少,问题解决不了,实在有负人民重托。
    为官要有幽默感
中国人爱面子,怕丢脸。今后实施行政诉讼法,关键在于行政官员能否接受新观念,增强承受力。
我主张无论官员还是百姓,大家都要有一点风度,有一点幽默感,把诉诸公堂当作是一项程序,用“体育精神”对待它。谁输谁赢都不要紧,关键是通过诉讼,把没有明确的因素明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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