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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等着行诉法”——访人大代表、江苏高院院长李佩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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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03
第3版(国内新闻·体育)
专栏:

  “我们正等着行诉法”
——访人大代表、江苏高院院长李佩佑
本报记者 晓渡
见到李佩佑同志之前,我以为他会向我说一些当前要实施行政诉讼法的难处。没想到,这位沉着的法官一板一眼地对我说:“现在很需要有行政诉讼法,我们正等着这个法呢。”
原来,两年前,他们适应改革形势的需要,就已经开始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了。仅一九八七年到一九八八年一年多时间,受理和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就有近千件。当时主要是治安、土地管理、渔政和税务等等。因为没有行诉法,只能运用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有关文件去办。
随着行政诉讼案件的增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赶紧适应形势需要,建立行政审判庭,现在全省高、中和县(区)级人民法院百分之七十五已建立了行政审判庭。他们又着手培训了干部,抽出一部分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能公正执法的干部去进行培训。另一方面还开展了行政审判的理论研究和对疑难案件的分析工作。
大概正因为他们有了这些“超前”的行动,也就不认为行诉法“超前”了。但是,他还是就我的问题(你认为实施行政诉讼法要解决哪些问题),发表了他的见解。他认为行政诉讼法,要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要依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这就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做好宣传工作,一方面要让广大人民了解行诉法,知道“民”可以告官,还要懂得告什么,怎么告,这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让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懂得依法行政,依法应诉。把法律,特别是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法律学好弄通,也才能依法来维护行政的合法权力。当自己成为“被告”,又认为并没有错的情况下,可以拿出证据来据理力争,法庭为双方都提供讲理的地方。在行使自己合法权力的过程中,才能增强法律意识,才能认识法律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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