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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国的股份制试验 现状·特点·设股·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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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03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谈谈我国的股份制试验
现状·特点·设股·立法
赵林如
我国目前的股份制大多不是本来意义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制改革不
  应按现有模式扩展数量,而应在治理整顿中帮助现有股份制企业规范化,并进行新的规范化股份企业的试点。
一、股份制企业在我国经济改革中最早出现于1982年,较大规模的发展是在1984年以后。由于组织股份企业的初衷不同,股份企业的形式也各种各样,但共同特点是:股份制企业原来多是经济效益比较好的;股本一般由国家股、企业股、个人股等股份构成;企业对入股者个人实行保本、保息、保分红,息、利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有股票发行没有股票交易,股票债券化;董事长、董事、经理等负责人也多是由原来企业或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这些特点表明了我国目前实行的股份制并不完全是本来意义上的股份制。
二、1986年是我国股份制企业发展的第一个高潮。至1986年底和1987年,股份制企业的发展从面上看步入了低谷。出现这一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股份制企业存在着若干问题:第一,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缺位,国有股份和其他股份的利益分配不公平,以及大企业产权改革的滞后,存在国有资产的评估、处置问题;第二,企业股的设置、性质、资金来源和人格化代表问题,以及企业股利益的分配及处置问题有待解决;第三,名誉股(身份股或干股)的实质及作用问题。由于国有资产没有真正的代表,因此,在资产管理、产权转移、利益分配等一系列的资产运动中,出现了严重的化大公为小公与化公为私的问题。这也是当时人们对股份制产生非议的主要原因;第四,股份制企业一般都免交奖金税,而且保本、保息、保分红,利、息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这助长企业间收入攀比,推动了消费基金膨胀;第五,债券式的股票一方面使股票市场难以形成,另一方面也难以激发股份制的优越机制和效益;第六,“公司法”、“债券、股票交易法”没有建立,也难以保障和规范股份制企业的运营;第七,税负不合理,市场未形成,缺少实在的劳动、工资、价格权,也使股份制企业运营困难。
三、囿于这些问题,现实的股份制企业的作用最多只能实现它们各自的具体目的。而人们设想和倡行的股份制所应起的作用是:使虚有的、模糊的人人所有的全民所有资产的产权具体化、人格化,以调动人的实在的主体意识,约束、端正企业行为,使之规范化,从而使整个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正常运转起来。由此应看到,现实股份制企业的非理想化以及客观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不是股份制本身带来的,而更多的是外部环境、现有条件造成的。目前我们应该做的不是按现有模式扩展股份企业的数量,而是在治理环境、建立商品经济正常秩序的同时,帮助现有股份企业规范化发展,并进行新的规范化股份企业的试点。
股份制和承包制各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二者是相容的,可以并存。应鼓励企业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合自己情况的改革方式。我国的股份制有自己的特点,应有区别、分步骤地试行和发展。
四、股份制是有着严格的、确定的内涵的,它既不属于全民所有范畴,也不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范畴,它本身就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式。股份制企业和合作制企业也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是典型的两权分离的经营形式,后者则是两权结合的,所有者同时就是经营者和劳动者。我们现在要试点和发展的股份企业只能是本来意义的规范的股份企业。
五、这种本来意义的规范的股份企业并不就是资本主义股份企业,它和中国特色不矛盾。“中国特色”或者说中国的股份制和资本主义的股份制的区别,在经济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点:1、资本主义股份企业是在单个小资本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时应运产生的,它的一个最大特点是集多个分散的小资本为一个或几个大资本。中国特色的股份制的资金形成运动则是逆向的,它是将高度集中的国有大资本适当分散化,形成具体的实在的股东。这是由中国的历史与现实条件决定的;2、中国的股份企业的股金以公有股占最大比重;3、中国的股份企业形式多样,政府鼓励企业从各自的情况和目的出发,组织不同类型的股份企业。所谓规范化就是克服前几年股份企业存在的不伦不类的缺陷,建立真正的股份制的机制,发挥股份制的优势。
六、股份制和承包制是不同层次的范畴,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股份制指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资金的来源与构成方式;承包制则指的是经营方式。作为不同层次的问题,二者是相容的:在股份制企业里完全可以实行从企业到班、组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搞活企业的途径和手段,股份制和承包制是可以并列的,不是互相排斥的。在目前条件下,二者对于搞活企业都有一定的作用,又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又有着共同的需要治理的外部环境。应该鼓励企业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采用适合自己情况的改革方式,而不要人为地一股风、一律化。以往出现过的绝对地肯定或否定某种改革方式,上与下都搞一股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适当地对某种方式采取“优惠”或倾斜政策。一般地讲,国家应对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经营方式的企业采取同样的政策,为它们的发展提供平等的环境和条件。
七、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中国的股份企业应有区别、分步骤地试行和发展:第一,在清理资产、划清归属的基础上,集体企业可率先实行股份制。第二,一些新兴企业实行比较规范的股份制困难较少,应鼓励实行。第三,宜采取互相掺股方式进行企业联合,组成股份企业集团。第四,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投入运转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国有大企业股份制试点。第五,为增强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是否让企业内部职工入股,应由企业自主决定,国家不宜干涉。
建立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和评估、仲量机构。实行股份制时要保证国有财产不受任何损失。企业互相渗股将普遍存在,但不宜设置企业股。
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实行股份制的基础和关键。很难设想一个股份制企业的最大股东是模糊的、非实在的。现在,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筹建起来,很快会投入运转。进一步的问题是:如何使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成为国有资产的真正代表;一些下放到地方的国有大企业资产如何处置;如何解决目前事实上存在的地方和部门所有;国有资产代表者如何使国有资产高效益地运营起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下面是否要设投资公司或投资银行,它们之间的关系、职能如何划分和衔接,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解决。
九、国有资产清理、评估后,可以股票的形式卖出一部分。国家可以将卖得的资金投于一些新的产业部门或兴办新的企业,而绝不能无偿地分给地方、部门、企业,更不能分给个人。现在有的地方提出要把一些企业自有资金积累划出一定比例,分归企业经营者与管理者名下,虽然仅是作为分红的依据,这种作法也应该制止。在实行股份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一个原则:保证国有财产不受任何损失。
十、企业股不宜设立。首先,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一个资产运营组织,它本身并不是,也不可能成为资产的所有者或股东。而且,我们使国有资产股份化的目的是使虚有的全民所有具体化、人格化,设置企业股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相反,其本身也存在这一问题。其次,企业股不过是国有资金的增殖而让与企业的留利,有的更来自国家的减免税,其实质还是国有资金,和企业的其他资产一样只是供企业自由使用而已。再次,国外的股份企业也根本不存在这一股份形式。主张设置企业股的思路是:如果让企业自负盈亏,那么企业本身就要有资金,否则不可能自负盈亏。但事实上,在真正的商品经济中,企业的盈亏、扩展或破产,都只是由股东承负。经营者只承负经营责任,企业本身则不可能去承担什么责任。实行股份制也只能达到让大大小小的股东来关心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的目的,而不可能让企业去承负盈亏。当然,企业间互相掺股形成的企业股形式是不同于这里谈的“企业股”的。
十一、尽快建立独立的资产评估、仲量机构。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发展,这些机构应逐渐成为一个专门的行业。各个评估公司或仲量行都是独立的企业,是为企业运营服务的企业。我们许多搞活企业的方式,如股份制、租赁经营、拍卖、兼并、企业破产等,都迫切需要这一行业发展。目前由于没有这样的独立的专门机构存在,资产评估往往由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尽快制定颁布公司法、股票交易法、股票市场规则等法规,保证和规范股份企业的运营。
十二、明确股票和债券的区别,严格按其本来面目对待。取消股票定期还本的作法。取消对股份收益实行三保的作法,股票收益应和企业经营密切联系起来。股票印制力求规范化。建立企业公开制度、股份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股票上市的公司要定期公布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
尽快颁布实行“公司法”、“股票交易法”、“股票市场规则”等,以此保证和规范股份企业的运营和股票的交易活动。
十三、国家应取消对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采用不同税率的办法,而采取统一的税率。所得税率可考虑降低至35%左右。实行税、利分流,国家以管理者身份收取税,以所有者身份收取利润。国有股的利率和其他股份的利率一样。
十四、目前股份企业中,联合股份企业和股份企业集团占很大比例,如何解决这类股份公司上下属关系,是否允许有一级法人、二级法人,应有个统一规定。这样的股份企业“先分后税”还是“先税后分”也应有个统一规定。
十五、股份企业的领导机构设置问题。现在一般都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等,彼此的关系和职能较混乱。而且,股份企业的董事长、董事、经理的产生大多是由原来主管部门委派、任命。今后,随着股份制的规范化发展,领导机构的设置和产生也要逐步规范化。董事、董事长基本上应凭借其资本股份额多少产生,成为所有者的真正代表。经理负责经营,由董事会任命,并明确其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十六、股份企业的收益分配的最大问题是确定发展基金和分红基金比较随意。由于股票的增值未为人们关注,股息和红利的提高往往是吸引投资者的主要因素,因此分红基金总是达到最高限,分红基金也总是最先确定下来。股份企业的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1,依法缴纳所得税;2,归还各项贷款;3,缴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4,建立各项基金。在净留利中设置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按股分红基金和红利后备基金,具体比例应妥善决定。同时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股东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十七、股份企业要有经营自主权、定价权、劳动工资权等,同时创造条件促进市场发育,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股份企业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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