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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方国家达成“垃圾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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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05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南北方国家达成“垃圾协议”
  郑园园
3月下旬,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一个“垃圾问题”的国际会议,参加会议的南、北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经过反复讨论和磋商,达成了一个关于进、出口垃圾的协议。这是继保护臭氧层的蒙特利尔协议之后,又一个世界性的环保协议。南、北方国家在垃圾处理问题上达成一致,殊为不易。
读者大概还记得南北之间的“垃圾大战”曾闹得沸沸扬扬。去年春天,意大利的一艘货轮,载着大批“化工产品”作了一次环球旅行,行程数万里,到达过欧洲、非洲、拉丁美洲,但所到的港口,全都拒绝它卸货,原来,船上装载的不是什么“化工产品”,而是含毒的工业废料。南方国家愤怒谴责北方国家的欺诈行为,北方国家则以为,垃圾的买和卖,属于“自由贸易”范畴,不应受到限制。当时的舆论认为,“垃圾问题”涉及到政治、法律、技术诸多方面的难题,南北国家各有各的利益,很难找到两全之计。
然而,一年后的今天,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却在巴塞尔共同寻找着折衷的解决办法。此次达成协议有两个前提:一是南方国家承认北方国家确实面临着“垃圾难题”,同意予以合作,允许它们向南方国家出口垃圾,改变了从前一味拒绝的立场;二是北方国家认识到必须充分尊重南方国家的主权和利益。看看协议的具体内容就知道,垃圾出口国必须遵守许多严格的规定,例如,它得事先向接受垃圾的国家递交详细的货物报告单,只有在取得接受国同意之后,轮船才能启航。如果出口国的报告单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垃圾就得被遣返“原籍”。
巴塞尔协议使我们看到,在东西方谋求缓和的同时,南北方也在探寻着有效地解决经济、环保等方面矛盾的新路子。在这里,合作的诚意是重要的,有了这种诚意,才能降低冲突程度,减少那剑拔弩张、形形色色的“贸易战”、“环保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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