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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业部和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 联合指示各地及时开展农具供应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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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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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农业部和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
联合指示各地及时开展农具供应工作
【新华社十六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和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联合发出紧急指示,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和合作社密切配合,及时开展农具工作。
指示指出:农具增补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有力保证之一。各地合作社、农具站和农业部门应很好地重视农具工作,保证不违农时地及时供应农民。各级农业部门和合作社,应加强对农具工作的领导,作到专人专责,专款专用,有计划、有组织地生产农具和给农民供应农具。各地发放农具贷款和推广新农具都应有重点,这应由农业部门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指示的精神,配合合作社,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来确定。各地农业部门和合作社应加强和农村的联系,调查研究增补农具的具体办法,发动当地铁木匠组织铁木生产合作社,并发动城市铁木匠下乡打造和修理农具。必要时,农业部门可给予贷款扶植。农业部门和合作社应有专人领导农具生产,促使城镇的农具生产合作社和公私营农具厂能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坚持生产,保证完成农具生产任务。各地农具站应主动地和各地合作社配合,大力开展新农具的推广工作。未设农具站的地方应由合作社有重点地向互助组推广新农具并指导农民使用新农具。此外,各地应组织检修队,为农民修理新农具。
各地农业部门、合作社应和银行联系,大力吸收农村游资,在城乡交流的原则下和农具制造业订立代销、预购、赊购等合同;有重点地发动农民集资定货,或搜集废铁交换农具。农业部门和合作社并应与各该地土产公司和贸易公司,研究农民用土产交换农具的具体办法,以解决农民购买农具的资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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