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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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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07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青年热门话题

  说“混”
北京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 韩铁林
如果说这一代青年人经历了“文凭热”、“从政热”、“经商热”、“出国热”的话,那么如今在这阵阵热风中又夹杂了一股“混热”。在青年人的言谈话语中,“混”算得上使用率很高的字了。朋友偶尔相遇:“在哪混呢?”同学互致问候:“混得怎么样?”表示怀才不遇:“混呗!”还算春风得意:“凑和着混。”到了而立之年,感叹“还没混出个人样哪!”
在言必称“混”的人当中,有的不过是嘴上过过瘾而已,可也确有为数不少的人在那里实实在在地“混”。“混”的方式虽然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两大类:没劲派和享乐派。
没劲派,干啥都没兴趣。念书,当研究生做博士,没劲;赚钱,坑蒙拐骗,满身铜臭,没劲;当官,要应付上下级实在不易,没劲;出国,挣钱虽多可太辛苦,也没劲;辞职单干吧,风险大,还失了体面,还是没劲。
享乐派却比没劲派“技高一筹”。他们及时行乐,今朝有酒今朝醉。
有人会说,仅仅怪罪“混世者”太不公平,为何不去挖挖“混热”的社会根源。遇事找社会原因固然无可非议,但却不能成为开脱个人责任的理由。纵使是社会的诸多因素逼得去做的,但脑袋毕竟长在自己身上,难道个人就不要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工作中的失误可以及时调整,而人生具有一去不复返性,混过了大好时机,则追悔莫及矣!
《青年热门话题》有奖征文由共青团中央、华北制药厂和本报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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