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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私情”的“小溪”断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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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0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一身正气

  让“私情”的“小溪”断流
“假如把‘私情’比作‘小溪’的话,那我这个物资局长只好让它断流。”这是河北省曲阳县物资局长田增录常讲的一句话。
5年前,田增录刚当上县物资局长那一阵子,可谓“胜友如云”,常有亲戚、朋友找上门来,托他给批点平价木材、钢筋什么的,他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不该办的一概不办。渐渐地,门庭冷落了。遭到拒绝的,多数人能够理解他、体谅他,有些人更尊重他,但也有些人同他断了交情。
“无欲则刚”。有些人遭田增录拒绝后,愤愤地说:“看你就能万事不求人!”等着机会给他“洗脑子”。然而,这田增录还真的“不求人”。他当干部30余年,在12个单位当过领导,上上下下都熟悉,可从未找过任何人为老伴“农转非”,或为子女安插工作。他的5个孩子,大儿子参军提干,二儿子在地区煤矿当了13年临时工,去年才按政策转为合同制工人,三儿子和两个女儿的户口仍在农村。
一次,福建省漳州市某供销社的承包人来曲阳洽谈生意,他为了与县物资局达成木材供货协议,在同田增录见面时趁没别人在场,塞给田增录一封信,说:“一点小意思,请局长笑纳。”田增录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钱。老田的脸色马上就变了,当即退给了他,严肃地对他说:“咱做买卖要走正道,我们这里不兴这一套。”经过协商,县物资局与他本着互利的原则,签定了供货合同。这个承包人感动地对曲阳县物资局的同志说:“有些物资部门的人,你不塞点根本办不了事。你们这里的风气真好!”
还有一次,县物资局所属公司的一位领导,违犯财经纪律,以给职工买皮鞋和大衣为名,给每个人发了170元现金,共计开支2720元。还让大家保密。这种“密”毕竟是保不住的,很快传到田增录的耳朵里。对此,田增录十分恼火,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不徇私情,除责令该公司领导人限期将款收齐上缴外,还责令其在职工大会上作了检查。鉴于该公司领导人认错态度较好,局里才决定免于处分。
田增录说:“物资局掌握着不少财和物,不严格制度、严格管理,搞点小动作很容易,我这个当局长的首先不能开口子。”
                   (鹿鸣 成福 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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