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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钱买举人”质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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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1
第8版(副刊)
专栏:反馈短波

  “用金钱买举人”质疑
  丰之
三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八版“大地漫笔”栏《“名流”别议》一文,针砭时弊,用心良苦,深有同感。惟其中一句:“以前封建社会有钱的人可以用金钱买举人的牌子、买官做”,令人不敢苟同。
中国封建社会历时逾两千年。而举人一词,在唐代乃泛指进京应试的人;在明清两代则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儒林外史》中记“范进中举”一节,即其一例。作者以漫长的封建社会来替代特定的某一两个朝代,颇不严谨,也欠准确。此其一。
“捐纳”,即拿钱买官做,确是中国封建政府常用的聚敛之术。自秦汉以迄晚清,用钱可以捐爵、捐官、捐监(明清两代出资报捐可取得“监生”资格)。但举人是考中而不是捐来的,“用钱买举人的牌子”,于史无据。至于有钱有势的人在考场作弊,花钱请“枪手”代作文章而骗取功名的事,历代都有,但这是另一个范畴,与“用钱买举人牌子”有别。此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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