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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农民协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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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2
第6版(记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说说“农民协会”
  河南郑州市 陈贞权
“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妇联,个体户有个体劳动者协会,农民也该有个为自己说话的团体,比如农民协会。”这是某省人代会讨论时,几个农民代表的建议。
这几年,一些地方农民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苛捐杂税一个劲要,农药、化肥价格一个劲涨,弄得农民几乎没了生产积极性。最令农民生气的是,棉花、烟叶贱了,卖不出去,农民排几公里长队等着有关部门收购。这时,既没有人管价格,也没有人管收购。一旦棉花、烟叶成了紧俏货,有人愿掏钱买了,于是便有人管了:不准擅自提价、加价,不准套购、抢购。“哪里价高卖哪里,谁出高价卖给谁”的市场规律到这时就不讲了。有人说,这些产品本就不属于市场调节而是纳入计划购销的,可在农民卖不出去时,为何不纳入计划呢?农民除了出售烟叶、棉花存在这种情况外,出售板栗、山芋、蚕茧、丝绵等农产品也遇到这样的问题。农民的心一再被伤害,于是便希望成立“农民协会”,以便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认为,必须保护农民的正当利益,这一点要作为我们农村工作的基石,切不可掉以轻心。要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市场调节机制,使工农业产品的价格、比值更趋合理。拿了农民的低价棉花、烟叶、粮食、油料、蚕茧,就要给农民低价的化肥、农药、柴油、农膜,使他们有失有得。总而言之,农民协会不一定非有不可,但农民的切身利益却应该有人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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