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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举报者的“绿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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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2
第6版(记者来信)
专栏:表扬

  这里是举报者的“绿洲”
翻阅报刊,我经常看到,有些人因检举本单位领导人的问题而受打击报复。然而,东台市检察院却是举报者的“绿洲”。市检察院开设举报机构以来,受理举报信件275件,举报者无一人遭打击报复。原来,这里多了几堵挡风的“墙”。
“墙”之一,市检察院领导人坚持从严治检,严肃办案纪律,明确规定“对举报人姓名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这使检察院的干部从思想上筑起一道墙。
“墙”之二,市检察院严格举报信件的登记、收发制度,让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收发举报信件,记录举报电话,从而杜绝了因举报信件的散失而造成的泄密。
“墙”之三,讲究与举报人的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规定,与举报人联系,一般采用书信往来,尽量少用电话;采用书信方式联系时,使用一般信封,忌用检察院专用信封;与举报人面谈时,则选择在检察院和发案单位之外的场所,使举报者既有安全感又能畅所欲言。
“墙”之四,把好信件转处关。有的举报信反映的内容因不属检察机关管辖范围,须转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凡涉及到有关领导人的举报信件,市检察院一律转摘抄件,而不转原件。此外,他们还跟踪了解转处件的处理情况,查询有无侵害举报人权益的现象。
东台市检察院为举报者保密的做法值得称赞,值得效仿。
江苏东台市 朱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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