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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露厂着力建设企业民主 厂长弹劾制付诸实施 职工代表议政制同时出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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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4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北京三露厂着力建设企业民主
  厂长弹劾制付诸实施
  职工代表议政制同时出台
本报讯 北京三露厂最近以职代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该厂的《厂长罢免制》和《职工代表议政制》。
法制日报的报道说,这种以企业“内部立法”形式建立的企业职工议政制度和厂长“弹劾”制度,在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尚属首创。
北京三露厂的《厂长罢免制》明确地把厂长的任务权交给了企业职工。按该项制度,厂长每年必须向职工作述职报告,并接受职工的质询。职工在听取讨论厂长述职报告后,有权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厂长经营决策、经济的技术指标的完成、企业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状况以及厂长工作、思想、生活作风和关心职工生活情况,进行逐项评议和综合评分。厂长必须获得职工50%以上的满意票方可留任,否则即被自行罢免。该制度规定,对厂长的民主测评,由职工推选代表,在工会主席或职代会主席团执行主席的监督下进行,测评结果要在同一职代会上当众宣布。厂长一经罢免,工厂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其工作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必须离开本厂。同时,该制度还规定,厂长被罢免后,工会委员会组织职工选举新厂长,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批。新厂长到职前,工会主席临时出任工厂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全厂工作。
分5章20款的《职工代表议政制》,对职工代表议政的内容作了详尽的规定,它包括:企业的重大决策、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的奖惩及任免、职工工资的调整及奖金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的使用、职工住宅的分配等。职工代表议政每季度举行一次,由工会主持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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