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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投资保护协定昨互换生效通知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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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5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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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日投资保护协定昨互换生效通知书
新华社东京4月14日电 (记者回瑞岩)中日互换投资保护协定生效通知书的仪式今晚在东京都赤坂迎宾馆举行。
交换通知书前,竹下登首相和李鹏总理分别致词,共同祝愿协定对促进中日两国间的投资及扩大两国经济交流发挥重要作用。
钱其琛外长和宇野宗佑外相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通知书上签字。
中日投资保护协定是竹下去年8月访华时,在北京由日本驻华大使中岛敏次郎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长郑拓彬签署的。中国方面已经履行了使该协定生效所需的法律手续,日本国会也于李鹏12日访日当天一致通过了这项协定。中日投资保护协定将于下月14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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