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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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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6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咨询之窗

  印花税
问:什么叫印花税?纳税人怎样完税?
答:印花税是对从事经济活动、产权转让等行为书立、使用、领受的凭证所征收的税种。其征税对象是各类经济合同、营业账薄、产权转移书据、权利许可证照等。由书立、使用、领受人交纳。
印花税于1624年首创于荷兰。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征收印花税。有的国家和地区印花税的收入占相当比重。如香港地区印花税收入在各税种收入中居第四位。
早在1912年10月,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就首次开征印花税。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0年12月19日公布《印花税暂行条例》,开始在全国范围征收印花税,1952年曾征收3.29亿元。1958年9月,印花税与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1988年10月1日,我国又恢复征收印花税。新印花税共分13个税目,采用比例、定额两种税率。
印花税由纳税人自行完税。根据税目、税率表自己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目前的印花税票共有9种,面额分别为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   
      (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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