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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宗族势力抬头 严重冲击法制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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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6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农村宗族势力抬头 严重冲击法制建设
近年来,湖南省岳阳市农村的封建性宗族组织不断增多。据调查,目前全市有近1/3的村成立了宗族组织,有的县群众自选族长、门长的村达到65%以上,造成农村族权代替政权、族规代替法规的现象日益突出。
这些宗族组织对外族长施政,发号施令;对内实行族人自治,自立“族规”,以族规代替法规。如有的族规规定:族内纠纷一律族长定处,要挟政府由族长出面,族人揭竿助威;有的还规定,族内出现盗窃、强奸、行凶等恶事,一律实行族罚,只许找族长,不许找庭长(法庭干部);有的规定“家庭遗产传男不传女”;有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经族长认婚,便成亲“拜堂”,等等。
宗族势力不断扩大和强化,认祖宗、拉族旗、斥异族、抗政府等宗派纠纷、械斗日趋增多。1988年以来,全市农村共发生各类宗派纠纷、械斗600多起,占农村纠纷总数的58%。造成人员伤亡5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以上。这类纠纷一般规模大,参与人数多;调处难度大,拒“法”事件多;破坏性大,恶性械斗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宗族头人,利用合法的民主手段,取得了村、组行政领导权。如临湘县去年下半年以来,有8个“村民法”试点村,在选举中,有4个族长取代了村主任。
一些宗族组织为了维护本族利益,对抗法律。有的包庇罪犯,有的阻挠执法,围攻殴打干警;有的不服法律裁决,骚扰司法机关;有的甚至聚众冲砸公安机关,索抢罪犯。去年10月,平江县法院在梅仙区就地宣判一流氓团伙案,被告人家族100多人,在族长带领下,闯进关押室,企图将被告带走。去年市农村共发生以族抗法事件30多起,打伤干警百余人,其中冲砸司法机关的恶性事件3起,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    
    (4月4日《法制日报》 李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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