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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打击抢劫、盗窃、流氓滋扰犯罪活动 河南公检法司协同作战 一大批犯罪分子、团伙落入法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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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6
第1版(要闻)
专栏:

  集中打击抢劫、盗窃、流氓滋扰犯罪活动
  河南公检法司协同作战
  一大批犯罪分子、团伙落入法网
本报郑州4月16日电 记者李杰报道:3月份以来,河南省各级公安机关与检、法、司等部门协同作战,在全省城乡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打击抢劫、盗窃、流氓滋扰犯罪活动的斗争,并于4月5日,实施了集中打击的第一次全省统一行动。群众反映,这次集中打击,抓的准,打的狠,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收敛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又开始回来了。
据了解,在这次集中打击中,河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抓捕犯罪分子22478人,一大批犯罪分子落入法网;破获各种刑事案件16800多起,其中重大案件2300多起;摧毁犯罪团伙2600多个,抓获团伙成员11400多人;增强了广大群众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这次集中打击的行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4100余条、自觉扭送犯罪分子1168人。
省公安厅长李广经向记者介绍,河南省这次集中打击抢劫、盗窃、流氓滋扰犯罪活动的斗争的特点是:
——打击的锋芒集中,突出了重点、击中了要害。重点打击抢劫、盗窃和流氓滋扰这三类犯罪分子,特别是这三种团伙犯罪。1988年,河南省发生这三类案件4万起,占全部发案总数的80%以上,今年以来,这三类案件发案率继续上升。“上班怕撬门,上路怕强盗”的现象重新出现,群众反映也最为强烈。
——准备充分、严格依法办案。3月份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人马,从摸底排队、侦察破案、重点治乱、巡逻控制、预审清案等5个方面着手准备,日夜加班,查证落实材料、确定抓捕对象。同时,坚持抓捕的对象应是够逮捕、劳教的,坚持依法办案,不定抓人指标、不凑数、不办法律手续不抓人,保证办案质量。
河南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还向全省发出“联合通告”,敦促犯罪分子尽快投案自首,走从宽处理的道路。据了解,在强大的宣传和社会舆论压力下已有1269名犯罪分子向各级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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