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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表彰规范化制度化 团中央设“优秀团员荣誉标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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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7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使表彰规范化制度化
  团中央设“优秀团员荣誉标记”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 共青团中央近日作出决定,建立“优秀团员荣誉标记”,使团员的表彰奖励规范化、制度化。
共青团中央的这项决定规定,从1989年5月4日起,对团员的奖励将统一使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授予单位为团的中央、省、地(市)、县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优秀共青团员荣誉标记”相应分为五级。团组织在进行团员奖励时,要对被奖励团员做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标记,并将荣誉标记粘贴在团员证的“团员奖励”栏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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