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阅读
  • 0回复

艺术精神与商业精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7
第4版(文化生活·体育)
专栏:百家艺话

  艺术精神与商业精神
  ·于平·
势在必行的文艺体制改革,使舞蹈家们不得不在孜孜以求的“艺术精神”之外,稍稍兼顾一下“商业精神”了。
“艺术精神”与“商业精神”必然对立吗?在中国古代乐舞思想的学习中,我就纳闷韩非何以要把“长袖善舞,多钱善贾”结为一联。善舞者,艺术精神之所在也;善贾者,商业精神之所在也。而据我所知,游说“以法治国”的韩非是既嫌弃“舞”也讨厌“贾”的。不过,早于韩非的先秦两大显学儒、墨都是各执一端:孔子“作乐”,不仅求美,而且趋善,所以一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墨子“非乐”,不仅求真,而且逐利,所以为“兴天下之利”,反对礼乐的“繁饰”、“盛为”。正如孔子没有讲“尽善尽美”的《韶》可否用去逐利,墨子也没有讲“天下之利”可否用乐舞以求。当然,两人也都没有说“尽善尽美”便是一种“利”或“天下之利”便是美与善。
一位西方哲学家认为,人的精神活动具有两种形式:理论的和实践的。理论的精神活动又分为直觉的和逻辑的,实践的精神活动又分为经济和伦理的。这四种精神活动对应于美、真、利、善四个基本范畴,研究它们的学科分别是美学、逻辑学、经济学和伦理学。本来,孔、墨或其后学如果能互为补充,我们今天也就不至于徘徊于“艺术精神”与“商业精神”之间而左右为难。孔子的重直觉、重伦理与墨子的逻辑观、经济观有何必要闹个你死我活呢?但历史还是放逐了墨子,放逐了“真”与“利”,拉来个老、庄之“道”与孔、孟之“儒”互补,美、善与真、利之辩让位与“独善”与“兼济”之谈。
“善舞”与“善贾”是两码事,“长袖”与“多钱”更是“风马牛”。至少,先秦的“礼乐”制度,两汉的“乐府”机构,晋人的“游世”之风和唐人的“柔远”之意便是如此。但即使这样,我们民族也不是第一次面临既要“善舞”又要“善贾”的抉择。宋代的歌舞艺人——“路歧人”在“瓦肆”、“勾栏”中的表演就是具有“商业精神”的,而这一“商业精神”却引起了舞蹈的“艺术精神”的重大变革——舞蹈由贵族的艺术变成了平民的艺术。
舞蹈家摆脱了人身依附而开始追求独立人格。
我们有一种传世的偏见,叫做“何必曰利”,认为以“舞”作“贾”会降低舞蹈的品格以至舞蹈家的人格。但我却认为,花钱看“长袖”者未必格调低下,正如拿着赠券去受“样板”教育的观众未必品格高尚一样。我还是相信“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古话,舞蹈家的“长袖”未必完全与“多钱”无缘,先不要急于责怪观众不爱美,而不妨反省一下你那个“美”的理式与观众的“美”的感想之间的距离。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