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鳗苗狂潮的幕前幕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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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7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

鳗,亦称“白鳗”,亲鱼于秋季降入深海产卵,幼鱼初春游入淡水生长;肉质细嫩,营养丰富,为上等食用鱼。谁也没料到,细若游丝的鳗苗竟会掀起阵阵“滔天巨浪”
  鳗苗狂潮的幕前幕后
本报记者 蒋亚平
    大战再起。鳗苗价疯涨。数万条船狂捕滥捞,浩浩长江一时为之堵塞
白天黑压压一团,入夜亮灿灿一片,数万条各色船舶,十数万情绪亢奋的捕捞者,蜂拥在长江口一带,灯柱横扫,眼光炯炯。用蚊帐布做成的密网翻来复去“篾”着江水,猎物是一条条细如游丝的鳗苗。
鳗苗身价升腾真如风筝断了线:去年1公斤价值1万元左右,这已令人瞠目。今春竟呼啦啦窜到1.8万、2万元。谁只需拥有一小塑料袋鳗鱼苗,就成为一个“万元户”。而捞取这袋鳗苗,有时只在一夜之间。
于是,学生不上课,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地,渔民不下海,干部不上班,都拥向了长江口。于是,有了种种离奇古怪的倒卖、走私者:鳗苗被精心藏进棺材、油桶、热水瓶、羽绒服、汽车轮胎、军用飞机,甚至被塞进妇女贴身衣裤。在金钱的驱动下,船群在碰撞,人流在绞杀。仅在去年鳗苗捕捞季节,江苏省就有121人为鳗苗而丧生。
狂捕滥捞,使鳗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走私猖獗,资源大量外流,又危及到国内已经大量投资并寄望甚厚的成鳗养殖业。此情此景,人们关心的是,有关部门怎样在想?又做了些什么?
    所涉部门,都在忧虑。但责任在谁?谁能管得住?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展现在记者面前的,是一条首尾相连、剪不断、理还乱的因果链。
第一环:渔政。农业部渔政司有关官员告诉记者:他们已尽了全力。去年为管好鳗苗,光江苏就动了5000多人。但是由于经费少,装备陈旧,经常是违法船只前面跑,渔政船只后面追,结果越追隔得越远。既便追上,违法者也不怕罚,一次罚200元,干脆带上600元,准备罚3次,只要捞着一次,钱就少赚不了。
他们认为,解决鳗苗问题,必须理顺上下脱节的管理体制,严格控制对鳗苗的过度需求。价格下跌,滥捕狂潮自会平息。
第二环:水产。农业部水产司近年一直在大力扶持国内成鳗养殖业。他们的看法是,出口成鳗比出口鳗苗有更高的经济效益和创汇率。目前的“鳗苗大战”,源于对苗源过度需求造成的价格飞涨,这不能责怪国内发展养鳗业,除有部分走私外,主要是外贸部门只顾眼前利益,出口太多。
第三环:外贸。外贸部门对此声辩:“鳗苗大战”,主要因为走私猖獗。从长远看,多养殖成鳗出口是个方向,但目前应当适当出口一些鳗苗。国内近几年成鳗养殖业急剧发展,总的看来是好事,但有的也带有盲目性。他们反问:目前养鳗饲料大部分需要进口,受制于人。成鳗出口市场,又单一集中在日本。万一市场波动,怎么办?
第四环:海关。海关官员并不回避大量鳗苗走私和海关打击不力的事实。但现状是,全国反走私力量主要集中在货检、旅检关口。鳗苗走私季节性强,没有专门查私部门,而且,鳗苗走私,目标甚小,许多是水中捞,水上走,有的干脆集体走私,支书、队长齐上阵,很难发现。缉私处官员更直率:鳗鱼成为问题,主要是因为渔政、水产、外贸自有利益,各自为政。指望海关一家管住,似不现实,必须综合治理。
一圈采访,记者步回原地。所涉各家,自持其理,都在忧虑,都在出力,但似乎谁也没说清楚,谁也没有责任,谁也管不了,谁也不愿多管。
难道要责怪鳗鱼:谁叫你偏爱中国的江海湖河,又生了那么一个值钱身?!
    狂捞滥捕的背后,是部门与部门、地方与地方不同利益的磕碰和混战
其实,火柴棒大小的鳗苗,3年前就惊动过中国的最高领导。1984年,国内鳗苗收购价每公斤仅500元左右;1986年,竟逼近5000元。高昂的价格,激起了狂捕滥捞,也给国内刚起步的成鳗养殖业增加了压力。
为此,水产部门强烈要求削减外贸出口计划,鳗苗主要供给国内养殖成鳗。外贸部门则认为,出口一部分鳗苗并不影响国内养殖,唾手可得的外汇不要,太可惜。双方各不相让,各行其事。此事引起当时国务院领导的重视,有关部门专门召集各方协商,最后正式订下几条“君子协议”:鳗苗出口数量逐年递减;每年出口鳗苗数量由农业部和经贸部商定共同下达;鳗苗由国家规定最高收购价,具体价格由农业部、经贸部、国家物价局商定。
据水产部门反映,这些“协议”并未执行。1987年,鳗苗丰产,价格疲软,战事未起。去今两年,苗源再度告紧,价格飞涨。这期间,外贸部门出口数量没减,下达计划也未与农业部商量,价格仍是自家独定。去年12月,外贸部门以特急电报通知各地1989年最高限价为1公斤1.3万元。水产部门认为此通知没经过协商,而且定价太高,会引起新的大战,并严重打击国内成鳗养殖业,即向国务院递上紧急报告,并电告有关省市水产部门,外贸单方下达的最高限价无效。
外贸部门对此指责没有接受。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每年出口收购计划,虽未减少,也没大的增加,并且已经停止从成鳗养殖力量雄厚的广东、福建出口鳗苗。出口计划,协商是可以的,但是理应由承担创汇任务的外贸部门下达。
两家争执的焦点依然是:在目前条件下,是多出口鳗苗直接创汇?还是用鳗苗多养成鳗出口创汇?这一矛盾,因各省从去年开始实行创汇包干,变得更为复杂。
广东、福建养鳗条件优越,成本低,本来发展早,规模大,又因为当地鳗苗走私甚多,鳗苗供给不足。上海、浙江、江苏鳗苗资源丰富。为此,粤、闽方面多次要求从沪、苏、浙调运鳗苗。这从国内资源配置看,不失为最佳选择。
但江、浙、沪反应冷淡。自产鳗苗,就地养殖,若有剩余直接出口,外汇全归自己。给了外省,等于“肥水外流”。
协商不成,又不能眼看着大批高投资的鳗池赋闲,于是广东、福建大批采购人员北上,据说仅福建就有5000之众。采购员、走私者同当地百姓混在一起,渔政、工商部门十分头疼。
管理体制的缺陷,也在各种经济利益的挤压下,显得格外突出。鳗苗是一种共有性资源,对这种资源,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渔政都是垂直管理,而我国是国家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这种体制下,资源是国家的,管理是地方的,发财是自己的。鳗苗游,无疆界,不捕白不捕。
显然,在现有体制下,光靠行政手段和仅强调“全局观念”,来协调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的经济利益,来管理日见窘迫的共有性资源,已经很难奏效。
    日本国的新规定带来冲击。面对瞬息万变而又高度组织的国际市场,我们何时才不再是一盘散沙
正当记者忙于采访时,东邻日本国厚生省传来一个新规定:因在从中国进口的活成鳗中,发现了一种被称为“硅酸盐”的“药物残留物”,自2月下旬起,凡由大陆和香港(也是大陆转口)到日本的活成鳗,都必须在海关进行为期3天的严格检查。
活鳗滞关三天等候检验,恐怕都要魂归西天。有关人士认为,日方这项决定,实际等于宣布停止从大陆进口活成鳗。
日方这个新规定有没有更复杂、更深层的背景,记者不敢妄断。不论起因如何,问题的严峻性在于,至1988年,我国鳗鱼养殖池面积和温室面积已经达到相当规模。几乎是唯一活成鳗进口国的日本却突出奇招,我们怎么办?
在这种利益攸关的资源战和贸易战中,日本和南朝鲜、我国台湾省,不仅有着灵活的信息反馈和决策系统,而且都成立有专门协调本国、本地区鳗鱼产供销关系的行业联合组织。各企业既有内部竞争,也经常协调行动一致对外。
面对这瞬息万变而又高度组织化的国际市场,我们则如一盘散沙。有关成立超脱部门、地方利益的全国鳗鱼联合协会的建议,酝酿数年,至今难产。由于利益分割,各自为政,至今对一些最基本的情况都没有较确切一致的答案。如我国鳗苗年资源量,成鳗国际市场容量,出口鳗苗和出口成鳗的成本及效益的科学比较,大陆现有养鳗技术水平程度等一些基本的数据和判断,各部门的看法和结论都相去甚远,有的甚至谁也说不清楚。最近,属于外贸系统的某商会已成立一个关于鳗鱼问题的协调小组,尽管这是一个可喜的讯号,但是,这种协调仍只局限在本部门以内。
记者无意对解决鳗苗问题描绘一个暗淡的前景,但眼前的情势确实值得高度警惕。有人担心,日本厚生省的新规定,会重创甚至摧毁我国投资甚巨的成鳗养殖业。有人忧虑,年复一年的狂捕滥捞,会使我国宝贵的鳗鱼资源重蹈带鱼、大小黄鱼之覆辙,遭到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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