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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巴林国昨起建交 钱外长致电巴林外交大臣祝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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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8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国和巴林国昨起建交
  钱外长致电巴林外交大臣祝贺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林国决定从1989年4月18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建交联合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林国,从巩固和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愿望出发,为了友好的两国人民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基础上的共同利益,并根据两国信守的和平共处、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原则,决定自1989年4月18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 外交部长钱其琛今天打电报给巴林国外交大臣穆罕默德·本·穆巴拉克·哈利法,对中国同巴林建立外交关系表示热烈的祝贺。
贺电说,中国和巴林建交完全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标志着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贺电表示相信,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的中国、巴林关系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必将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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