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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我国同巴林国建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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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8
第1版(要闻)
专栏:社论

  祝贺我国同巴林国建交
从巩固和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愿望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林国决定自1989年4月18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这将为两国关系的发展开辟新的前景,我们对此表示热烈祝贺。
位于阿拉伯半岛东岸的巴林国是海湾中部的一颗明珠。1971年独立以来,巴林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奉行多样化政策,除石油工业外,还积极发展农业、旅游业和金融业。目前,有着优越地理位置和先进交通、通讯设施的巴林已成为中东地区的金融中心。在对外关系中,巴林奉行中立、不结盟的外交政策,注意维护阿拉伯世界的团结和海湾各国间的睦邻关系,坚持尊重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不诉诸武力和以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争端的原则。巴林的对外政策和主张受到了国际社会普遍赞赏。
中国一贯主张大小国家应一律平等,互相尊重,友好合作。1971年,周恩来总理曾致电巴林埃米尔,祝贺巴林独立。近年来,两国间贸易和友好往来不断增加。我们衷心祝愿两国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按照和平共处、平等和不干涉内政等原则进一步发展友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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