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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犯罪在粤日趋严重 公安机关决定严加打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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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18
第4版(社会生活·体育)
专栏:

  流窜犯罪在粤日趋严重 公安机关决定严加打击
本报讯 流窜犯罪活动已成广东省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公安部门统计,1988年全省抓获的流窜犯比1987年增加36.2%;今年头两个月,流窜犯罪的案件又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据一些市、县公安机关调查,流窜犯中以城市无业青年和农村不安心务农的青年居多,这类人约占60—70%;其次,也有不少是劳改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负案潜逃的人员,这类人约占15—20%;还有少数是经常外出的业务员、购销员或临时工,这类人约占10—15%。
流窜犯另一个特点是作案手段狡猾凶残。去年全省抓获流窜犯罪团伙869个,成员3152名,分别比1987年增加38.2%和34%。
流窜犯罪活动猖獗,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广东省公安机关已作了严加打击的部署,实行打击、整顿、取缔、治理、防范“五管齐下”。同时要求各地广泛动员群众,城乡结合,内外结合,相邻省市和地区之间搞好协作,形成打击流窜犯罪的强大网络。    (何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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