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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项目吸收外商投资 合作经营企业法细则已拟出初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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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20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选好项目吸收外商投资
合作经营企业法细则已拟出初稿
本报北京4月20日讯 记者计泓赓、冯霄报道:今明两年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如何?经贸部副部长沈觉人今天在这里举行的全国外商投资工作会议上说,这要结合治理、整顿,严格把握投资方向,坚持优选项目,积极、稳妥地进行。
沈觉人提出,要尽可能选择那些条件好的老企业来吸收外商投资,嫁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继续鼓励外商来华办独资企业。新上的项目必须是发展国民经济急需的,或者是“两头在外”或使用国内丰富原材料的产品出口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对现有轻纺、机电等行业进行技术改造,能提高产品档次或开发新产品的项目;高科技项目和基础设施基础原材料项目,如能源、交通、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
沈觉人说,中国欢迎国际上知名度大的跨国公司、国际采购集团和商业集团来华投资。他要求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制度化、公开化。
他透露,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已决定,拿出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指标,帮助部分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解决配套资金问题。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已拟出初稿,正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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