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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各地下达指令性指标 压缩投资情况将按季公诸报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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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21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对各地下达指令性指标 压缩投资情况将按季公诸报端
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实行指标控制和考核的通知,决定从1989年起,将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任务作为指令性指标下达给各地区、各部门,并责成各级统计部门按季度将压缩投资规模的完成情况在报纸上公布,以加强群众监督。
国务院《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从停建项目着手,而不要用拖长在建项目工期的办法来压缩规模。凡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的通知》中规定实行先停工后清理的项目,仍未停工的必须立即停工;已停工的除农田、水利和中小学教育建设项目外,一律不得恢复建设;在建项目凡投产后能源、原材料无着落的,即使资金已经落实,也要停建或缓建;按投资考核指标平衡后,经核实资金确有富余的地区,可将这部分资金用于本地区煤炭开发建设,本地区无煤炭资源的,国家可将富余资金调给有资源的地区(也可自行与有资源的地区协商)用于煤炭建设和改造,资金调出地区按投资多少分得煤炭,国家相应增加其自筹投资指标和考核指标。
《通知》要求各级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挂帅,具体部署,明确目标和责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在4、5月份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集体所有制项目)进行复查,并派得力干部到各地(市)督促、检查。对清理工作抓得紧、做得好、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给予表扬;对贯彻通知不力,弄虚作假的地区和部门负责人,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此外,国务院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组将再次分赴各地进行检查,协助各地区落实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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