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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行贿 用钱买权 武克强被判处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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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23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贪污行贿 用钱买权
武克强被判处死刑
本报讯 记者徐运平报道:4月21日上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会,判处犯有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重婚罪的武克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犯有受贿罪的王有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武克强在1981年到1987年,任北京市皮件三厂业务员、供销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职务期间,利用掌握原材料、加工调配等权力先后私自将本厂价值34万余元的钢材、五金件等生产资料变卖,获赃款25万多元。
其次,该犯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贿赂价值3万多元;为达到被提拔重用的目的,用赃款先后向该厂厂长王有知等人行贿3万多元(其中王有知受贿2.7万元)。另外,该犯还隐瞒已有婚姻状况,从1983年起公开与一未婚女青年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并生有一子。
王有知收受武克强重金贿赂又反过来提拔重用武克强。两犯互相勾结进行非法的权钱交易:一方拿钱买权,一方收钱卖权,共同获取非法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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