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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到美驻沪总领馆行窃 张平在上海伏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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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23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多次到美驻沪总领馆行窃
张平在上海伏法
新华社上海4月22日电(通讯员叶亭、记者陈毛弟)多次盗窃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财物的张平,今天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平原为上海市出租汽车个体户。1981年,他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自1986年12月至1988年2月,张平4次潜入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进行盗窃,共窃得人民币、外汇兑换券、美元、港币、首饰、照相机等大量财物,计价值人民币3.3万余元。另外,张平还于1985年3月至1986年12月,流窜到浙江嘉善、江苏溧阳等地盗窃,窃得各种财物达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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