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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收购定额支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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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24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咨询之窗

  农副产品收购定额支票
问:农民交售农副产品时,许多收购单位往往用一种有价证券来代替现金支付货款,能否谈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票据,它与转帐支票、白条、欠条有何不同?
答:这种票据叫做农副产品收购定额支票,是收购单位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交给收购单位,用于向农户支付农副产品货款、结算期为十天的票据。
定额支票不同于一般转帐支票,不记名,不挂失,可在结算期兑付现金。转帐支票票面金额由付款人填写,指定收款人和委托开户银行办理,它可以挂失,但不能兑付现金。
定额支票也不同于白条、欠条,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有价证券。农户可凭定额支票向银行或信用社兑付现金、归还贷款、转存定期储蓄;在结算期内可用于交纳农业税、支付承包金和向当地商业、供销部门一次购买商品。超过结算期的,银行从鉴发日开始按照定活两便储蓄计息,即半年以内兑付现金的,按活期储蓄付息;超过半年的,按定期利率的九折付息。
问: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定额支票有哪些好处?
答:就国家而言,推行这种结算办法,可以减少货币投放量,有助于缓解农副产品收购旺季现金供应紧张的状况。对农户来说,携带定额支票显然比携带现金安全、方便。在不急需现金,延期兑付的情况下,还可得到利息。
问: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定额支票应注意什么?
答:在使用定额支票时,要审查签发银行的印章和签发日期是否齐全。商业供销部门销售商品收取的定额支票,应在背面加盖印章,及时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进帐。银行对商业、供销部门送交的定额支票不兑付现金,超过结算期也不计付利息。定额支票属有价证券,要妥善保管。如因被盗、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由持票人自行负责。
收购单位在结算农副产品价款时,可由农户自愿选择是支付现金,还是使用定额支票。从发展商品经济的观点看,使用支票结算比现金结算优越性多。
             吴晶 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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