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阅读
  • 0回复

违法“合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24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经济万花筒

  违法“合算”
胡度仁
闹腾了一年的“日芝”冰箱事件,来龙去脉总算查清,祸水自广东南海县平洲电冰箱厂流出。
这家百十人的镇办小厂,技术力量薄弱,设备简陋,在借用他人的厂房里,依靠购进散件组装冰箱。抽查结果,合格率仅为百分之十一点六。
这种劣质冰箱,利用“日芝”商标的含糊之意,趁市场抢购之风和消费者崇拜洋货心理,进行欺蒙坑骗,几个月就牟利三百五十万元。该厂又与浙江等地一些不具备生产冰箱条件的,签订加工协议,共许可生产“日芝”冰箱十八点九万台,从中获商标使用许可费三百五十五点七万元。一时间,祸水四溢,消费者纷纷投书叫苦,以至被称为“日芝”冰箱事件。当地工商局对平洲电冰箱厂的处理意见是:吊销营业执照;撤消注册商标;按商标有偿许可使用费百分之一点五进行计算,罚款五万三千三百五十五元。
谁都会算这笔帐,七百比五,罚款仅是小小零头,违法“合算”,值得干。再说,吊销了组装冰箱的营业执照,还可以申请领取组装其它产品的营业执照嘛!
据主管部门反映,有些企业不负责任地滥许他人使用商标,以牟取高额利润的做法,是当前经济领域违法活动的新动向。联想起来,假冒风久禁不止,劣质产品充斥市场,违法案件屡见不鲜,这一切是否与违法“合算”有关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