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4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委托四部门召开电话会议 “蚕茧大战”不能重演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26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国务院委托四部门召开电话会议
“蚕茧大战”不能重演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梅洪如报道:受国务院委托,经贸部、监察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局今天联合召开电话会议,部署今年蚕茧收购工作,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茧丝收购和出口全部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紧急通知》及今年4月25日《补充通知》,防止再度发生“蚕茧大战”。
国务院副秘书长何椿霖代表国务院在会上讲话。他说,今年春蚕生产形势很好,各地农民养蚕积极性很高,蚕茧生产很可能又是一个好年景。但各地收购形势很严峻,“蚕茧大战”仍有发生的可能。为此,他强调:
一、各地一定要执行国务院规定,由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及其省(市、区)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蚕茧、丝类、坯绸的收购和出口,其他非受委托的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插手。要动员农民把鲜茧交售给国家,不自行烘茧。工厂不得自销生丝、坯绸。蚕茧重点产区,可由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茧丝绸协调小组,领导、协调、监督茧、丝、绸收购工作。
二、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蚕茧和厂丝价格由国家确定,各地不得违反,不得以任何名义搞价外补贴或价外加价。
三、必须控制目前过大的丝绸生产规模。各地不能再扩大生产能力,上新项目。正在扩建、新建的项目应立即下马。对消耗大、质量差、效益低的工厂要关、停、并、转。
四、省、市、自治区各级政府,要顾全大局,层层负责。特别是产地县的领导,处于制止“蚕茧大战”的第一线,必须逐条落实国务院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国务院已指派监察部、经贸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在春茧收购期间分赴各地巡回检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