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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4-22
第1版()
专栏:

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彭真(右立者)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草案的说明。主席座上(右第二人起)为:张澜副主席、刘少奇副主席、李济深副主席、毛泽东主席、朱德副主席、林伯渠秘书长。
(新华社记者 齐观山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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