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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打一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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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26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经济万花筒

  倒打一耙
胡度仁
江苏盐城市有一家饭店,发生一起十九人食物中毒事件,经市卫生防疫站和有关部门联合调查核实后给予处罚。可饭店领导人不执行处罚决定,反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个体户,在当地没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就开始营业。市卫生防疫站监督人员发现后,让其补领卫生许可证后再经营。不料这个个体户向法院控告市卫生防疫站干预其正常经营。这真是倒打一耙。
类似的事件在各地相继发生后,监督部门叫苦不迭。食品卫生法颁布五年多了,违法者无法无天,按法办事的监督者倍受刁难,许多同志提出:对“恶人先告状”要加重惩处,否则,任其下去,仿效者越来越多,监督部门无法去管,反倒显出“倒打一耙”的灵验,最后吃苦头的还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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