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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贸易支公司经理 不接受上级指示使国家资财遭受严重损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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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4-22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河南省驻马店市贸易支公司经理
不接受上级指示使国家资财遭受严重损失
编辑同志:河南省驻马店市贸易支公司经理杨建民,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拒绝接受上级政府的指示,致使国家财产受到巨大损失。该支公司所有仓库总共可容物资约一百五十万斤,但因公司领导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对存放物资缺乏计划性,结果存放到库内的物资只有二十五万斤,其他大批物资都是露天存放,遭受雨雪浸蚀。据统计,白麻十一万斤、芝麻五百斤、工农牌火柴三千四百包,都已受雨水浸湿。另有麻饼四万五千斤、时灰纸一千九百多斤、点张纸三千五百多斤、黄豆一千斤,已因受雨雪侵蚀而霉烂变质。以上总共损失了四亿零六百多万元。
今年三月下旬,信阳专署仓库检查组派人到该支公司检查,发现存放的物资有严重的霉烂现象,当即向该支公司提出意见,请迅速通风翻晒,并抽出专人负责处理此事。但经理杨建民对此事并没有予以注意。省公司了解这一情况后,马上饬令该支公司翻晒,杨建民仍置之不理。到三月三十日,信阳分公司特为此事召开了一次支公司经理紧急会议,布置物资保管工作。杨建民对这一会议仍不重视,只派了个股长去参加。他仍旧没有督促进行翻晒工作,致使损失继续扩大。省公司为了挽救物资损失,又派人来检查,并向杨建民再度提出意见,杨建民竟推说有客观困难,拒绝接受意见。杨建民对国家财产保管工作不负责任,不接受上级指示,以致造成国家财产严重的损失,这是令人不能容忍的,建议有关部门立刻进行检查处理。
陈继堂 蔡德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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