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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后的“债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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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04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婚礼后的“债台”
西安通讯学院 刘立祥
时下,婚礼之后筑“债台”已成社会机体一大赘瘤,而且还有迅速扩散之势。请看几组数字:
据对上海239对新婚青年的调查,1988年平均每对青年结婚费额约为10660元,其中最高额达17000元,与1987年相比,“平均额”和“最高额”都上升40%以上。
据对陕西省282对城镇青年结婚费用的调查,平均每对青年结婚费用为5870元,比1984年同期增加了3403元,增长1.4倍;结婚费用最高达14103元。这笔费用,结婚者自积资金不足30%,其余则靠家庭承担或向他人借贷。
据对兰州市20对新婚夫妇家庭的调查,仅购置家用电器,家具花费14.46万元,平均每户7230元。其中父母垫支7.8万元,占总支出的53.9%;新婚夫妇积蓄3.6万元,占24.9%;借款3.06万元,21.2%。借款最多的家庭达3000多元,最少也有1000多元。
青年人的结婚费用太惊人了!为筹备一个“像样”的婚礼,不仅要花光父母几十年积蓄,倾阖家之所有,竭平生之所积,有的甚至在囊空如洗之后又债台高筑。这样的畸型高消费,弄不好还会引出严重的社会后果来。
我觉得,如今不少新婚夫妇和恋人,仍然没有摆脱绳索捆绑之苦,他们没有受缚于人,倒是用一种无形的绳索把自己捆在奢侈的婚宴、旅游和高档消费品上。从主观愿望而言,恐怕很少有哪一对夫妇不为谋求幸福才自愿结合。然而,婚礼之后,高筑“债台”,还有多少幸福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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