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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锋精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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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04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关于“雷锋精神”
新疆军区政治部 王超海
六十年代兴起的学雷锋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之深之广,应属建国后学习无数英雄活动之最。后来人们慨叹,“雷锋叔叔不见了”。
为什么雷锋精神昔日能对国人的心灵打下极深的烙印,如今却不能再蔚然成风呢?种种疑问使人们不能不深刻反思:雷锋精神的实质和精髓?
雷锋作为一个典型个人,从他的事迹中可以直观或派生出许多可贵的精神。但雷锋精神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的精神,其实质和精髓我认为不应该随意用“政治剪刀”去“剪裁”。昔日吃亏就在于此。在学“毛著”高潮中,雷锋是学毛著的榜样;在抓“阶级斗争”时,雷锋是阶级斗争的典型;强调学技术,雷锋苦练技术的事迹成了宣传的重点;现在,有人又说,雷锋也穿过“毛料”裤,说雷锋也谈过恋爱……
真也怪了!一个社会进步的精神丰碑,怎能成为任人捏塑、为我所用的“七巧板”、“橡皮泥”!
如何把握雷锋精神的实质和精髓呢?这要看社会实践检验的结果。伟人们的题词固然高屋建瓴,理论者的论述固然深邃精辟,生前单位固然了解实情,但都不能作为确定雷锋精神实质和精髓的“标尺”。能担此重任者,唯有千百万群众的社会实践。
听一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评价,这个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有人见义勇为,群众称其“活雷锋”;有人助人为乐,群众称其“活雷锋”;有人拾金不昧,群众称其“活雷锋”;有人尊老爱幼,群众称其“活雷锋”;等等。不管怎么讲,反正是群众心中有杆秤。这杆秤的“定盘星”,对雷锋精神的内涵和外延都是准确的。
无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如何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心、帮助、友爱总是应越多越好。只有这样看,雷锋精神才不会时过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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