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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的析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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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05
第8版(副刊)
专栏:

  “抓”的析义
郭启宏
“抓”的本义是用手(或爪)取物,也引伸为捉拿。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抓”的含意大大拓展了,搞活了,什么“抓”革命,“抓”生产,“抓”思想……神龙见爪不见身,无处不“抓”。于是,众多的表演艺术单位,层层叠叠的文化主管部门,也出现了“抓”剧本创作的长官。久而久之,大家习以为常,觉得剧本创作本来就靠领导来“抓”嘛!
否!剧本不是哪位领导“抓”出来,而是剧作家“写”出来的。看一看戏剧史上的杰作,谁“抓”过汤显祖的《牡丹亭》、孔尚任的《桃花扇》?曹禺的《雷雨》、老舍的《茶馆》又是谁“抓”的?道理其实简单:剧本创作是剧作家个体的、创造性的劳动。不远的历史记载着,有过那样一段时间,出现过那样一股“抓”的狂热:在所谓“领导出思想,群众出生活,作家出技巧”的“三结合”模式指导下,“抓”出了一些应节上市的“鲜货”;然而,断烂惨败的记录不正是艺术规律的报复吗?!也许,遗风犹在,诸如定要剧作者服从领导意图,婆婆铁嘴钢牙小媳妇不敢犯葛之类,甚至还有粗通文墨的长官定要捉刀代笔之类,后果当然是“西望长安”!
那么,负有专门职司的领导就袖手不管了吗?当然不是。一些领导者或许会谦恭地说:“我没有擅权,也没有袖手,我只是作为一个普通观众来发表意见,你们可听可不听。”我们相信领导者虚怀若谷,礼贤下士吧;然而,倘真超脱,事情同样糟糕,也许更糟。既负有专门职司,毕竟拥有专门权力,不必混同于小老百姓;戏剧的生产(合成)更不同于文学,环节复杂得多,人力、财力以及日后的宣传、评论,大概都离不开这些领导(我们不可能闭着眼睛否认现实生活中的“官本位”)。领导者积极的态度似乎应该是为剧目的编演做些实事。做些什么?也可以说“抓”些什么?我以为主要抓两点:
一是提高自身的鉴赏能力。领导者至少要达到一个称职的评论家的水平,才能获得对作品的发言资格,才能面对办公桌上的剧本初稿作出“有没有基础”、“有没有苗头”之类的判断,才不至于老眼昏花、睡眼惺忪、醉眼朦胧,而不辨朱砂黄土。与此同时,领导者要对属下的剧作者的素质有深切的了解,“不成熟”的剧本有没有闪光的亮点,“有苗头”的剧本能否“更上一层楼”,都需要领导者对剧作者的才能和潜力有着正确的估计。说真格的,“拍板”亦非易事。
二是提供创作上的方便。一般说来,剧作者不会拒绝修改意见,更热望得到各方的支持。领导者的责任在于把扶植创作的良好愿望变为解决困难的实际行动,最重要的是善于运用手中的权力,把案上的剧本付诸舞台实践。这里,包括创作和排演所必需的物质条件,也包括排除干扰、宣传鼓动等等精神支援。
“抓”创作的领导倘能做好第一点,剧作者将心悦诚服;倘若第二点也做好了,剧作者将感激涕零——为劳动受到尊重、价值得到承认。
那就“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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