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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呼吁各界揭发法院腐败现象 法院队伍更应从严整肃 去年三百多法官法警因贪赃枉法受惩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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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06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任建新呼吁各界揭发法院腐败现象
法院队伍更应从严整肃
去年三百多法官法警因贪赃枉法受惩处
本报北京5月6日讯 记者毛磊报道:掌握老百姓生杀予夺、裁判是非曲直大权的人民法官和法警,去年有383人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另有18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法院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任建新指出,法院不是清水一潭。这些腐败行为尽管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它玷污了法院的声誉,败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江苏滨海县法院院长张开宇,去年3月受射阳县法院院长刘训侃托情,私自指使一名法庭庭长为犯有流氓罪的刘训侃之弟将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改判为无罪,公然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从被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看,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败丑恶现象,几乎在法院队伍中都有反映。有吃请受礼,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的;有贪污挪用公款、私分诉讼费的;有投机倒把,倒卖汽车、钢材、假酒、彩电的;有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的;有赌博、观看淫秽录相、嫖娼、奸淫女当事人的等等。
内蒙古卓资县法院法警徐幸福、张永和,去年1月勾结3名犯罪分子,以收买黄金为诱饵,两次抢劫沙金200多克。徐、张2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曾宪才,曾担任贵州习水县法院双龙法庭审判员,他在办理离婚诉讼中,竟将两名女当事人拐骗出卖,并强奸了其中1人。
任建新承认,还有一些违法违纪问题没被发现。他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在改革过程中新旧体制转变尚未完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还有待确立,各种社会活动尚未通过法制形式达到严密规范的程度,国家监督系统和社会监督机构还不严密,留有不少漏洞。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滋生蔓延掌管权力的部门与经营主体之间以钱买权、以权换钱的腐败现象,它必然反映到法院的审判工作上来。
任建新表示,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舆论和群众检举揭发法院消极腐败问题。他还强调,问题查清后,一定要严肃处理,尤其对利用职权徇私枉法、贪赃卖法的,要严惩不贷,依照党纪国法,该处分的处分、该开除的开除、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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