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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举报人案件屡有发生 高检负责人要求有关部门坚决查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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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11
第1版(要闻)
专栏:

  报复举报人案件屡有发生
高检负责人要求有关部门坚决查办
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周立宪、实习生杨兴国)针对各地发生的一些打击报复举报人事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思卿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查处,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公民举报的正当权利。
张思卿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设立举报中心以来,一些被举报者不但没有坦白自首,反而采取各种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
高检举报中心对此提供材料,据河南、浙江、辽宁、北京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已发生64起此类事件,82名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其中被杀害的2人,非法拘禁的3人,受伤的13人,被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开除公职、撤职、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的64人。
张思卿介绍说,各级检察机关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事件十分重视,一经发现,坚决查办。已掌握的64起案件,对12起构成犯罪的进行了依法处理,其中判处死刑1人;对没有构成犯罪的34起,检察机关已转请有关部门处理;还有18起正在调查中。
他指出,当前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阻力,突出的是,经调查确属打击报复而又未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后,有关部门查处不力,或迟迟不作处理。有的甚至庇护被举报者,河南省就发生18起这类案件,占全省打击报复案件的81.8%。为此,张思卿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处理这类案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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