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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业教育正名定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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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12
第5版(国内专页(教科文))
专栏:建议

  为职业教育正名定位
中华职业教育社 王艮仲 饶博生
据已故教育家黄炎培日记所载:1949年9月中旬在新政协筹备会常务会第六次会议上,朱德、李立三、马寅初、黄炎培等人提出,在《共同纲领》教育章内应列入重视发展职业教育的条款。会上一部分人反对,理由有三点:(一)职业教育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产物;(二)苏联无职业教育;(三)中等、高等教育已将职业教育包括在内。争论结果朱德等人的意见被否定,而把“技术教育”写入共同纲领。从此“职业教育”概念在我国教育文件和实施中被摈弃。直至1963年周恩来总理指示要发展职业教育,劳动部在北京召开城市职业教育座谈会,才再次提出。但当时对职业教育的理解很不全面,仅指初级职业教育,而且由于当时的社会政治状况,实际上并未产生更大的影响。
四十年后的今天重新检讨那次争论,很明显反对职业教育的三条理由均不能成立。不要说把职业教育视为资本主义的东西是错误的,就是对苏联的教育认识也不准确。这种观点使我国职业教育长期发展迟缓,并导致十年动乱中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全部下马,中专、技校破坏殆尽,普通中学恶性发展。这个历史教训,应该认真加以总结。
众所周知,“职业”和“技术”是两个不同范畴的事物。“职业”是社会分工形成的,而“技术”则指一种专门的手段和方法的体系。所以“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其内涵也是不同的。在各级各类教育中都包括有技术教育的内容,但不能以技术教育代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八届大会通过的《关于技术和职业教育的建议》中提出建议使用“技术和职业教育”名词,也是明确地把两者区别开来的。
由于用技术教育代替了职业教育,给我国教育事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已如上述。为了拨乱反正,1982年我国宪法规定要发展职业教育是完全正确的。
此后,在我国党和政府的正式文件中又以“职业技术教育”代替“职业教育”,其依据和原因不明。但造成的社会后果是使人们对职业教育仍然不能建立起正确的认识,轻视职业教育,甚至错误的认为技术教育要比职业教育高一等。某培养职教师资的院校原想定校名为××职业师范学院,但怕被看不起,学生不来上,最后决定称××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形成一种极不正常的社会心理。所以,能否用职业技术教育代替职业教育,就不是什么名词概念之争,而是关系到我国职业教育今后能否真正顺利发展的重大问题。
“职业教育”的基本含义是:针对取得某种社会职业资格的教育。“职业资格”是一种综合的职业能力,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职业的知识、能力、技术、技能和技巧;包括从事某种职业所必需的实践经验、职业素质等等。职业教育这个概念能更完整地反映这一类型教育的特质。在职业教育中既包括职业道德教育,也包括职业技术教育,还应包括职业指导方面的教育等等。所以就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而言,不能以职业技术教育代替职业教育。用职业技术教育代替职业教育从理论上缺乏根据,实践经验证明对发展职业教育也是有害的。
因此,我们建议国家文件应按科学分类把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区别开来。做为与高等教育、基础教育等并列的概念,应称“职业教育”。这样:
(一)与宪法的规定一致,并彻底地对1949年政协筹备会常务会第六次会上那场争论中的错误意见给以纠正。
(二)政府文件中的概念应该科学和规范化,以正视听。
(三)扭转轻视职业教育的思想,有助于从职从业人员正确的职业意识、职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的形成。克服读书做官,追求升学率,社会意识中的非职业的等级观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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