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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农民利益 不许坑农得逞 南通查处一批伪劣农用商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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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14
第1版(要闻)
专栏:

  维护农民利益 不许坑农得逞
南通查处一批伪劣农用商品
本报讯 日前,南通市工商局、标准局披露,这两个局从2月底起,会同有关部门对城郊和市属6县的农药、化肥、种子及农膜4大类9个品种进行了检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是伪劣产品,立即作了严肃处理,以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保证农作物免受侵害。
据新华日报报道,两个月内,他们共检查了120家国营企业,431家集体企业,47家个体户,抽查了37个经销单位的53个样品,除种子外,氮肥、磷肥、农膜、复合肥、速灭杀丁等5个品种,合格率均在50%以下。被查的7个磷肥企业,有4个无生产许可证,其中磷肥质量合格的只有1家。经销单位问题更多,经查,超越经营范围的国营企业1家,集体企业16家;非法经营的集体企业9家,个体23家。有些企业的坑农行径到了令人难以容忍的程度,以复合肥为例,抽取的17个样品只有2个合格。这些“复合肥”有的是从湖北的复合肥厂采购的,有的是从东台等地的复合肥厂采购的,仅海门县查到的无厂名、无厂址、无含量的“复合肥”就达1087吨之多。
对查出的问题,市工商局、标准局多已作了退货、削价、封存、销毁、取缔、处罚等不同的处理。如皋林梓供销社从兴化荻垛农药分装厂购进的4.6万支“速灭杀丁”,及如皋勇敢供销社从鸣凤农药分装厂购进的一批“速灭杀丁”,因属伪劣产品均被禁止销售;如皋江防供销社和如皋长江供销社从张家港乐余磷肥厂购进的1000吨不合格的过磷酸钙,除已售出3吨外,余下977吨全部封存;启东县农资公司、海门县农资公司分别从金坛县激素研究所购进的33万支助长素,海安灯头供销社库存的3.8万只“菊脂”农药,均已失效,不得销售;启东县海复乡贸易公司从外地购进的30吨“磷肥”全部销毁;一些超越经营范围的单位受到黄牌警告;一些非法经营的集体和个体被取缔。
市工商局、标准局提请农民兄弟注意:购买农用生产资料时务需识别真伪和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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