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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应让古迹增色添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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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15
第8版(副刊)
专栏:文化雅俗谈

  理应让古迹增色添辉
豆宗林
《人民日报》1989年2月21日第八版发表了郑凯歌的《旧貌何须换新颜》的短文,对陕西扶风县法门寺的建设,进行了一番非议,并把长城的修复工程也拉扯上,冠以“贪大求新的思想作怪”,“‘破坏性修复’的蠢事”,“实有欺世之嫌”。这种论调,实在使人听之逆耳,思之费解。
首先,我们对待文物古迹应采取什么方针?是保护还是任其自然消逝?我认为应当采取积极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方针。所谓积极保护,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使文物古迹免受风雨侵蚀或破坏,使它的艺术形象永存世间;所谓开发利用,就是要进行必要的修复,以更好地利用它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弘扬祖国古代文明,对人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如秦兵马俑在1975年时,还只是刚刚发现发掘的一片瓦碴滩,经十多年的保护开发和修复建设,才有今天雄伟的规模,给人们展现了世界奇迹的丰姿。郑文对沙漠中化为土丘的楼兰古城甚表赞慰,那么,再过若干年之后,楼兰古城连土丘也被沙漠湮没了或风雨侵蚀消逝了,那时,这古代文明的遗迹还有什么形象和魅力呢?还有什么吸引人之处呢?所以,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和修复,绝不是什么“作怪”和“欺世”,是弘扬祖国古代文明,激励后人,教育子孙的伟大工程。
其次,对待文物古迹,要以新的思想观念为指导。现在是发展商品经济的社会,世界各国的旅游事业在蓬勃发展。我们应当以商品观念为指导,积极开发利用中华民族伟大的古代文化遗产来发展旅游业,花一些力气进行修复、整理和必要的设施建设。这不仅有利于扩大文化交流,而且对发展经济有很重要的作用。把这斥之为“破坏性”,未免有些出言有失。
再次,法门寺宝塔倒塌后,在地宫出土了四枚佛指舍利和大批金银器、丝绸等,举世罕见。它对我们研究唐代历史、文化和宗教都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引起了国内外宗教界和考古界许多人士的关注。我们对宝塔和地宫进行了修复,建设了博物馆和一些商业服务设施,对各地游人提供一些起码的参观和吃住方便,这有什么不好呢?不知郑文之“忧”究竟为何?
至于修复古代文物古迹,要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在技术上既要确保原貌,又要坚固耐久。这是大家都清楚的基本要求。法门寺旅游区的建设正是在省、市、县领导之下,在专业技术部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国家、集体和群众集资兴建的。修复的法门寺宝塔的塔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外表砌以砖石浮雕等,完全保持了原有的形象和建筑风格,且坚固耐久。目前,法门寺的建设已初具规模,高47米的宝塔巍然耸立,博物馆内珍宝阁展出的金银器等精美绝伦,游人络绎不绝。真是古塔增色添辉,游人心旷神怡,留连忘返,何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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