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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才有凝聚力——再谈把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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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17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快语新言

  公平才有凝聚力
——再谈把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
辛言
我们已经说过,要使职工真正关心企业,必须把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我们也说过,命运共同体必须建立在“共同体”所有成员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做到这个“一致”?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在共同体成员间利益分配上,必须要公平,公平才可能实现“一致”,公平才可以服人,公平才可能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那么怎样才能公平呢?在公有制企业里,就是要真正地实行按劳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分配原则。但是,由于旧体制的弊端,由于新旧交替时制度的不完善,也由于实施按劳分配有许多困难,今天这条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一种被扭曲的状态,这就使许多职工感到分配的不公平,包括收入上的彼此攀比,也是这种状况的直接和间接的反映。上海市的一份调查表明,当前青年职工感到强烈不满的事情之一就是分配上的问题。
当前,人们在谈到分配不公的时候,往往集中指责收入上的差距;其实,平均主义“大锅饭”是一种不公平。从全社会看,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对人们有刺激作用;但在一个企业里特别是国营企业内部,平均主义仍然是主要的“不公平”的表现形式。
德州棉纺织厂在建立企业与职工的命运共同体的过程,就是打破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过程。按劳分配原则,在这里不仅是一种激励力量,唤起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还是一种约束手段,它抑制了种种不劳而获的念头;同时,还要看到,按劳分配,是现阶段一种最公平分配原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乃至基本的协调手段,它是保障竞争顺利进行和协调劳动者之间矛盾的基本原则。由于这种准则的实行,使每个成员感到企业对他是公平的,在这里好好干是有前途的,无形中就使企业具有了强大的凝聚力。有了“公平感”,职工的气就会顺的。
现在某些企业的经营者同职工矛盾较为尖锐。据报载,南方某城市为了保护厂长经理们的人身安全,允许他们携带电棍。那些携带电棍的厂长经理们,也许改革的勇气和气概是令人钦佩的。但却不可以此作为常规,否则那将是可悲的,在这样的企业,应该检查一下,自己的利益分配原则是否是公平的;制订的规章制度是否是公平的。如果基本上是公平的,那么经营者是否把这种公平原原本本告诉大家,使广大职工都能理解。我们确信,企业绝大多数职工会取这样的共识:企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关键在于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有了这样的共识,绝大多数人就会团结起来,极少数人也就难以兴风作浪了。
当然,在企业里真正全面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还需要一定的宏观条件,现在还不完全具备这个条件。但是,我们不能等条件具备了再作这个工作。实际上,每个企业内部在这方面还是有许多工作可做的。每个企业“小气候”的改善,也有助于“大气候”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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