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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议会通过政教关系法 主张政教分离保障信仰自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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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18
第3版(国际新闻)
专栏:

  波兰议会通过政教关系法
主张政教分离保障信仰自由
新华社华沙5月17日电(记者汤德乔)波兰议会17日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政教关系法、保障信仰自由法和神职人员社会保障法。
波兰绝大多数居民信奉宗教。各种教会特别是天主教会在波兰社会上拥有颇大的影响。
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巴尔齐科夫斯基在议会会议上发言。他把3个法令的特点归纳为:第一,坚持“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原则,政府充分保障教会享有宪法规定的自由和权利,但不允许教会在“宗教自由”的幌子下直接参与政治运动或政治斗争;第二,强调协商、对话是解决政府和教会矛盾的最基本方法;第三,扩大教会的权利,例如教会有权办报纸和出版社、开设戏院、创办电影制片厂,甚至有权建立通讯社、电台和电视台。
议员们在审议这3个法令草案时都表示赞同,认为用法律形式把宗教政策和政教关系固定下来是“可取的”,它有利于社会的监督和国家的稳定。
波兰天主教教会代表对议会通过上述3项法律表示高兴,并保证教会将遵守这些法律,为波兰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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