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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难以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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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19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来信来电

  “最高限价”难以执行
新华社记者 新彦 高欣 金虎
国家物价局、物资部、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年4月15日起对计划外黑色、有色金属执行全国统一最高限价,“不论限价前还是限价后签订的合同,价格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记者从东北地区的数10家大企业和经销单位了解到,不但限价前签订的合同没有一个执行最高限价,就是限价后签订的合同,也仍然有许多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由于最高限价难以执行,原定每年5月20日举行的全国钢材订货会议,今年被无限期地延迟了。
在亚洲最大的第一重型机器厂,供应处副处长刘兴汉随手拿出一份《供需货物合同书》。这是5月2日与供货单位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西北分公司签订的购买1300吨生铁的合同,每吨价格700元,超出最高限价120元。合同书上还赫然注明:“需方必须在供方通知汇款后20日内将款汇足“否则合同作废”。刘兴汉苦笑着说:“瞧这口气,多横!可有什么办法呢,‘僧多粥少’,要不要就这个价,你不要自有人要,要晚了还得涨哩!”
据介绍,这家工厂所需要的铝锭,最高限价每吨为13000元,现已涨到17000元;所需要的两种薄钢板,最高限价每吨分别为3120元和3552元,目前也都已涨到4900元以上。今年以来,仅购买生铁、铝锭、钢板等原材料超过最高限价的部分,就使这家工厂多支出1000多万元。
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的副总经济师陈步争和供应科长高平告诉记者,他们厂刚刚买进的一批碳钢,最高限价每吨为1635元,实际进价1700元;铜每吨最高限价为16060元,实际进价为20000元。他们厂全年需要钢材7500吨、生铁12000吨、铜200吨、铝350吨,“如果限价限不住,企业将不堪重负!”
许多地方的物资经销部门,把超过最高限价的价目张榜公布在墙上。在一些物价管得紧的地方,市场上光有被限制产品的名称和价目,却没有货。一些等“米”下锅的生产企业,只好千方百计地去花高价买原材料,还得替卖主保密,否则他们以后就无“米”下锅。
据了解,“最高限价”限不住的主要原因,一是限价产品严重短缺;二是与限价产品有关的煤、电、水、汽、运、焦炭、矿石等没有限价,继续看涨,生产限价产品的企业难以消化,只好以涨消涨;三是倒爷仍在作祟。一些经济工作者断言,如不采取综合措施,“最高限价”只能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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