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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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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20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命令
鉴于北京市已经发生了严重的动乱,破坏了社会安定,破坏了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为了坚决制止动乱,维护北京市的社会安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共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政府正常执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9条第16项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1989年5月20日10时起在北京市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具体戒严措施。
                   国务院总理 李鹏
              198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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